9月22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并通过《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2022聘期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稿)》《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细则(修订稿)》。
会上,院长闫团结就《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2022聘期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稿)》《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细则(修订稿)》的修订部分内容和修订依据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教职工们对以上两个文件的修订部分进行了充分讨论。最后通过表决,一致通过了《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2022聘期岗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稿)》《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细则(修订稿)》。
学院本次对两个岗位绩效津贴的修订,是落实《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津贴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充分发挥岗位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科学合理,公平公开,体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杜绝平均主义。